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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公布2010年國家環境監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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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1-23 09:4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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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印發《2010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為統籌安排2010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國家環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0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包括2010年國家環境監測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落實相關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環保規劃實施的最后一年,環境監測任務十分繁重,請結合各自實際,合理安排,確保國家環境監測任務圓滿完成,為探索中國環保新道路做出貢獻。
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環境監測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重要方面,是履行環境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任務。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監測工作,認真組織開展轄區內的環境監測工作,努力實現說得清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趨勢、說得清污染源排放狀況、說得清潛在的環境風險,真實反映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為政府決策和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為公眾了解環境狀況提供環境監測信息。
國家將進一步加大環境監測立法、政策、制度、規劃和能力建設工作的力度,出臺《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配套政策,完善環境監測制度,加快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研究和編制,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建立統一的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定期公布重點流域和環保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狀況,使環境監測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發揮最大的作用。2010 年是“十一五”規劃實施的最后一年,各項考核工作任務繁重,需要大量的環境監測數據作為依據,各級環保部門要盡早整理和分析環境監測數據,編制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為考核“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一、深化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開展環境質量監測是掌握和評價空氣、地表水、噪聲、輻射、固體廢物、土壤和生態等環境要素的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是環境補償機制實施的關鍵,是考核保護環境工作成效的依據。
1.建立和完善環境質量監測制度。各級環保部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內的空氣質量、酸雨、沙塵天氣對空氣質量影響、地表水水質、飲用水源地水質、近岸海域水質、噪聲、輻射、界河水質、重點污染區的環境質量、生態環境和農村環境質量等監測制度,制定本行政區環境要素的監測方案,并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工作。下級環保部門制定的環境監測方案應報上一級環保部門備案。
2.加強 “十一五”規劃目標考核監測和環境質量監督監測工作。各級環保部門要對照國家和地方的“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中確定的環境質量約束和考核指標有針對性地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用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反映“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特別是建立了環境補償機制的地方,更需要加強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同時要加強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地表水中的高錳酸鹽指數的監測,根據其濃度變化驗證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成效。
3.開展農村環境質量監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省(市)和列入中央農村環保資金“以獎促治”的村莊(鄉、鎮)按照要求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各地可根據情況開展農村環境監測試點,充分發揮縣級環保部門的作用,用城市環境監測技術和力量帶動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努力做到統籌城鄉環境監測工作。
4.實時發布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近年來地方環保部門建設了大量的空氣質量和地表水水質的自動監測系統,要加強對自動監測設備的維護和保證數據的準確,充分發揮自動監測設備在預警監測方面的作用。同時向全社會實時發布自動監測數據,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提高環境監測信息服務效能。
二、抓好污染源監測工作
污染源監測是為了掌握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數量的監測活動,污染源監測是環境管理工作的基礎。
5.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 號)中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的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繼續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保證完成國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同時各級環保部門也要開展對地方監管的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并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1 號)和《2010年國控企業重點污染源名單》對重金屬污染源開展監測工作。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展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監測工作。
6.加強國控企業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開展國控企業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按照環境保護部發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辦法》組織實施,履行對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監督職責。省級環保部門還要加大對市級環保部門開展對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的檢查,指導其開展工作。加強對環保部門從事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人員的培訓,同時加強對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管理人員的培訓。
7.開展總量減排監測體系考核工作。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 號)的要求,上級環保部門要對下級環保部門的減排三大體系中的監測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地方總量計算之中。
8.加強污染源數據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 號)和《關于開展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和環境統計等各項技術支持工作。
三、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是指在環境監測的全過程中為保證監測數據的代表性、準確性、可比性所實施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的措施,是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
9.大力推進“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的貫徹落實。繼續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2009-2011 年)〉的通知》(環辦〔2009〕56 號)(以下稱“三年行動計劃”),認真組織實施,上級環保部門要對下級環保部門開展“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認真做好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和發證工作,落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職責。要制定具體工作計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務必使“三年行動計劃”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10.加大環境監測人員素質能力的培訓工作。各級環保部門要重視對環境監測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省級環保部門履行對全省環境監測人員培訓的責任,通過送出去培訓、舉辦培訓班、指導地方培訓等形式,不斷提高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素質和能力。
11.開展環境監測技術大比武。環境保護部將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第一屆全國環境監測技術大比武活動。各省環保部門要及早組織環境監測參賽隊伍,強化環境監測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以此激發全國廣大環境監測人員努力學習、刻苦鉆研業務技術的熱情。
四、加強環境監測報告的編制和信息發布
環境監測報告是環境監測工作成果的體現,重視環境監測報告的編制和使用,對促進和改進環境監測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2.各級環保部門每季度開展環境質量分析和會商,每年必須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環境質量狀況。
13.各級環保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本轄區《環境狀況公報》,在“六·五”世界環境日對外發布。
14.各級環保部門要組織編制本轄區的《環境質量報告書》,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報上級環境保護部門。
15.省級環保部門年底前編制本轄區《環境質量概況》上報環境保護部。為了全面評價國家環境質量狀況,各省將國家監測任務以外的自行監測數據抄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作為評價數據的補充。環境保護部將對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的編寫工作開展評比。
五、做好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應急監測工作體現環保部門掌握事故的性質和影響范圍,為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持的能力,關系環保部門的工作能力。
16.加強環境預警監測。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數據和跨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分析和判斷可能出現的環境風險,及早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爭取應對工作的主動。
17.隨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各級環保部門應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污染特征和自然環境狀況,做好應急監測物資、設備、技術和人員的儲備,開展應急監測演練,保障應急監測經費,發生污染事故時,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同時指導下級環保部門做好應急監測工作和組織應急監測力量支援工作。
六、落實國家環境監測任務
為了評價國家環境質量狀況并分析其變化趨勢,掌握影響國家環境質量的污染物排放狀況,監督地方環境監測工作,履行環保國際合作的責任,考核國家環境保護任務的實施情況,國家開展環境監測工作。
18.高度重視國家環境監測任務。國家環境監測工作由環境保護部管理,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國控網開展地表水水質、環保重點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和城市空氣質量、沙塵天氣對空氣質量影響、酸雨、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監測,對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開展污染源監督監測,管理國家空氣質量背景站、農村站和地表水水質自動站,并實時進行預警監測。加強對省級、重點區域或流域的環境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19.發揮環境衛星的作用。環境保護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要及時無償給省級環保部門提供環境衛星的遙感數據,加強對遙感技術在環境監測領域應用的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在“三湖一庫”和重點水體開展水華監測,在重點農區開展秸稈焚燒監測。舉辦培訓班,最大程度上發揮其在環境監測中的作用。
20.加強國家環境監測任務的質控監督。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要加強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的抽查工作,各環境因素的抽測率不少于10%。各級環保部門要保障國家環境監測任務的完成,幫助承擔國家環境監測任務的監測站處理好與地方環境監測任務的關系。國家環境監測任務的監測數據地方環保部門共享,作為地方環境監測的補充。
七、著手編制“十二五”環境監測規劃
“十二五”環境監測規劃對今后五年環境監測事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監測規劃的編制工作。
21.編制環境監測規劃。各級環保部門應了解和掌握環境監測機構、人員、設備和能力,根據“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發展的需要,編制“十二五”環境監測事業發展規劃,并把環境監測事業發展規劃納入同級環境保護規劃之中。其中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關系到環境監測任務的完成水平,是環境監測規劃的重要內容。
22.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中央財政每年都安排大量的資金用于地方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經費補助,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資金要求使用,嚴禁挪用。積極爭取配套資金,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做好項目驗收,使中央資金盡快發揮作用。同時上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環保部門使用中央資金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3.加強環境監測隊伍建設。環境監測隊伍是環保部門的重要力量,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監測隊伍的發展,幫助解決環境監測人員工作任務重,長期加班加點,福利水平不高的問題,用最大的努力解決人員編制、監測經費、業務用房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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