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等教育的發展和高校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高校實驗室的教學科研活動更加頻繁,實驗室廢氣、廢液、固體廢物排放量大幅增加,污染問題日漸凸現。高校實驗室排放的危險廢物中許多是劇毒的"三致"(致突變、致畸形、致癌)污染物和酸、堿化合物以及大量危害環境的有機溶劑,如果把未經處理的 "三廢"物質直接排入地下管網或混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中的有害物質經過長期積累會對周邊的水源、大氣、土壤等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青島市政協委員、青島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婦產科主任紀新強認為,有關方面應提高對高校實驗室排污管理工作的認識,將高校實驗室、試驗場等排污納入環境監督管理范圍。 建立健全高校實驗室排污管理制度,全面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匯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采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檢查并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科研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實驗室采購危險化學品時,要積極與銷售公司簽訂化學品容器、過期藥品的回收協議。各實驗室要盡量避免使用劇毒化學品做實驗,必須使用的,應遵循"現用現買,用多少買多少"的原則,購買量、使用量、庫存量均要保持最低水平。推廣使用低毒、低害試劑,代替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積極探索將有毒實驗改造成無毒實驗,推行循環利用,將上一個實驗產生的危險廢物用于下一個實驗,盡可能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同時,實驗室產生的"三廢"物質,必須先自行處理,符合國家排放標準時排放。自己處理達不到國家排放標準的要嚴格分類收集,置于安全處所,確保儲存安全,并定期匯總實驗室"三廢"的收集情況,建立危險廢物存放、處置檔案。
紀新強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建立實驗室廢液、廢水處理中心。由于各個實驗室從事的實驗大不相同,廢液的性質和產生物差異比較大,而且污染物的組成也不盡相同。要求各自處理既不經濟,也不現實。因此應加強對實驗項目的審核,盡量杜絕嚴重危害環境的實驗項目,確實難以避免的,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和無害化處理方案。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或使用性質調整、改變的實驗室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建設或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規定,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實驗場要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沒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對使用性質調整、改變或廢棄的實驗室、化驗室、試驗場,應在徹底消除污染隱患后,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登記備案,不得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場地、建筑物、設備、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企業、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隨意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