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東航甘肅分公司13名飛行員辭職一案,經蘭州市中院日前二審塵埃落定。13名飛行員一共賠償約2590萬元。令人意外的是,6名副駕駛員每人賠償數額高于7名機長。
京華時報5月19日訊 東航甘肅分公司13名飛行員辭職一案,經蘭州市中院日前二審塵埃落定。13名飛行員一共賠償約2590萬元。令人意外的是,6名副駕駛員每人賠償數額高于7名機長。
2007年下半年,東航的13名飛行員陸續提出辭職。同年10月,他們陸續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但仲裁裁決讓他們每人承擔400余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就此,13人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8年6月28日至9月2日,東航飛行員辭職案陸續在城關法院開庭。
城關區法院一審判決,13名飛行員與東航解除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每人向東航賠償各項費用共計420萬余元。
2008年10月,13名飛行員(其中一人在一審宣判前撤訴)陸續拿到了一審判決書。2008年10月27日,13名飛行員向蘭州市中院提起上訴。
蘭州市中院日前終審判決:宋揚等6名副駕駛飛行員每人向東航賠償210萬元,其余7名機長每人向東航賠償190萬,13名飛行員一共賠償2590萬。
新聞回顧:東航集體返航事件
新聞摘要:3月31日,東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發生18個航班“集體返航事件”,致使1500多名旅客滯留昆明巫家壩機場。事件發生后,輿論嘩然,紛紛譴責飛行員在追求合法權益的同時,不該漠視旅客的利益,并置旅客安危于不顧。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