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下午,記者從廣東南澳相關部門證實,曾經耗資近億元的“海上皇宮”,雖由于在沒有取得養殖資格的漁排上構建違章建筑而被拆解成三部分,但經過長期博弈,已于日前正式對外開放并獲經營休閑漁業。
“海上皇宮”奢華依舊,對于來客,工作人員很謹慎,多次盤問后,見是記者即忙躲閃,而有游客稱來此消費一天需繳納500美金,且需有熟人介紹,附近漁民開船帶游客周圍參觀和拍攝的“船票”價格也大漲。
職員:一般不接待游客
21日下午6時許,記者租用漁船,在東山灣碼頭的附近海域發現,原“海上皇宮”被肢解的一部分漂浮在那里,但該部分并沒有人居住,周圍一片漆黑。
而在距離海岸較遠的“海上皇宮”主體部分,南都記者昨日登上這座神秘海上建筑,一座歐式風格的建筑漂浮在海面上,格外顯眼。此時,“皇宮”內除了廚房,還有兩三間房間已經開燈,經過拆解后主體部分幾乎保存完好,里面的奢華依舊,木地板和家具有打磨過的痕跡,周圍的林木設施都是新近修剪過。
在“海上皇宮”左側的廚房里面,十余名男女老少正在里面忙乎,甚至有小孩也在里面打鬧嬉戲。南都記者以游客的身份到里面參觀,其中一名男子連續問了四個問題:“你們是誰?是不是有朋友介紹來?是誰介紹來的?有沒有打招呼?我們一般不接待游客”。
記者隨后表明采訪意向后,一名女子稱,他們什么都不知道,“你們要參觀就參觀,我們什么都不會說,我們是工作人員,我們正在做工作餐”。
在記者準備離開時,從廚房內走出一名男子表示,目前相關手續還在辦理,“有什么事情你們聯系老板,他比較清楚”。
漁民:游客“船票”價大漲
“那里沒什么好玩的”,記者在南澳東山社區走訪發現,附近多數漁民對“海上皇宮”的正式開業并不知情。
漁民郭先生介紹,“海上皇宮”一分為三之后,已經變了模樣,除主體部分還停留在原有的位置附近外,較遠的主體距離海岸約400米,其中一塊散落在月亮灣碼頭附近100米的位置,另一塊已經消失。
“以前乘船出海,這種距離只需二三十元”,郭先生說,現在因為有游客經常過來看,“不是參觀就是坐船吃飯,所以一般出海來回一趟,至少要收200元,主要是針對在皇宮周圍參觀和拍照的游客,包下皇宮的游客,對方會提供船只進行接送”。
游客:玩一天要500美金
隨后在東山灣碼頭,南都記者見到,十余名穿著時髦的游客正在等候“皇宮”派船前來接送,不久,在碼頭邊出現了一大一小兩條船,將碼頭上的游客一一搭送到海面中間的“海上皇宮”主體部分。
“我們是偷渡去香港”,其中一名操著東北口音的游客笑著說,因為現在對“海上皇宮”違建問題還存有憂慮,所以“海上皇宮”只接待熟人或者老板的朋友,“在上面吃住睡一天的租金就要500美金”。
該游客稱,這次他們租用了“海上皇宮”一天,帶了十多個人來,“我們是第一次來,不知道上面是什么樣?不知道花這個錢會不會物有所值?”
漁政:不能辦私人聚會
21日下午,記者從廣東省漁政總隊龍崗漁政大隊相關負責人證實:日前,經深圳市海洋局、龍崗區海洋局批準,“海上皇宮”進行相關改造符合經營標準后,相關部門已經對“海上皇宮”發放了兩個證件,允許其經營休閑漁業,但規定其場所不能用于私人聚會,必須對外開放。
據該負責人介紹,之所以拆解后的“海上皇宮”能獲得相關經營證,是由于廣東省海洋局出于對“海上皇宮”是新型海洋旅游業發展模式的一個探索的考慮,對于這個新生事物,省海洋局最終同意對其進行改造,然后將其改造成休閑垂釣平臺的方案。
據知情人介紹,由于“海上皇宮”地處的南澳東山灣海域屬于養殖用海,此前該項目既不是養殖漁排也不是休閑漁業,不符合當地海域使用功能,當事人必須通過功能改造后才能依照程序申請海域使用權,并納入規范管理范圍。
但南澳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對于“海上皇宮”開放的事情表示不知情,“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上面的通知,也沒有收到這方面的消息”。
律師:違法處罰必須執行
廣東藍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國稱,“海上皇宮”項目此前并沒有經過縣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很明顯是屬于違法用海”,而現在正式開放,與“海上皇宮”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直接關聯,“不浪費雖是理由,違法要處罰也必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