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想家,是無顏見家鄉父老。 ”在外企工作的鄒玲(化名)在微博上發了這條內容,不少人和她一樣成了“恐歸族”。同時,最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中卻擬增加 “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規定。
對此,社會學家認為,年輕人應該盡量回家過年,增進感情親情;父母也應該思想開明一些,有些事情讓孩子自己選擇。
害怕回家被問婚姻 逃
鄒玲在微博上的這句話引來大家的問候與安慰。在跟帖交流中,鄒玲說,她在敲下這句話的時候,心中非常的內疚和不安。
鄒玲是浙江人,已經年過三十,大學畢業后,進入一家外企工作,經過幾年的打拼,從一名小職員躍升為部門的負責人。隨著工作逐漸穩定,收入也節節攀升,還在浦東買下了一套房子,還買了一輛私家車。光鮮的工作、豐裕的收入、輕松的生活,在很多人眼中,她是風光的上海白領。
輕松快樂之余,鄒玲也始終有塊心病,自己至今還是單身一人。“前幾年,自己工作正處于上升期,不夠穩定,感情的事情也就落下了。 ”
鄒玲介紹,自己年幼時家境不好,父母非常辛苦,自從在外上學開始,她在心中暗暗對自己說,無論在什么境地,每年春節都一定要回家。
“可現在每次回到家,親戚朋友就問男朋友找得怎樣了,我都不知如何回答。 ”鄒玲說,父母為她有出息感到高興的同時,卻又擔心起她的個人問題,每次通話,都要問上一兩句。盡管不耐煩,鄒玲靜下心來也覺得至今未婚,確實是一種“不孝”。
春節將至,這道難題再次擺在面前,“我這個年齡在老家要被人說閑話。 ”鄒玲說,為此,老父始終覺得在鄉親面前抬不起頭,多次要安排相親。她很無奈,只能選擇不回家來逃避,“還沒想好不回家的理由。 ”鄒玲說,或許這個春節她會出去旅行。
親戚太多應酬不斷 躲
有些人很重親情,但現實卻讓他們無奈。王小姐與丈夫對回家過年心中都有疙瘩,一邊是父母,一邊是親戚,回去一趟實在不易。
王小姐與丈夫都是陜西人,兩個人互相扶持拼搏多年,家境不斷改善,有了孩子,還買了房子和車。成家又立業,夫婦倆感到很幸福,在搬進新房不久,二人就把各自的父母接到了上海。“以前老人在老家的時候,我們盡量回家,哪怕很辛苦,也要回家跟父母一起過年。 ”名牌大學中文系畢業的王小姐對傳統習俗非常重視,她認為,一年到頭在外,大多是打個電話,親情難免有所疏淡,春節是跟親人交流感情最佳時期,要盡可能回家陪親人過年。
但現在王小姐卻發愁了。 “家鄉很多親戚,相互之間感情非常好。平時我們也經常通話。每年,長輩們都讓回去看看,我們也都答應下來。 ”王小姐說,每次打完電話,都要跟丈夫嘮叨很久,心中有些不敢回家,“回去一趟,像搬家似的。開銷大不說,如果回家過年,春節七天每天都得走親戚,少不了喝酒應酬,一個假期消停不了。 ”王小姐與丈夫每到年關都有點恐懼心理,對于親戚的邀請,最后只能以買不到車票為由搪塞過去。
回家一趟花費太大 愁
小鄭也決定留守上海,不過,理由不是感情,而是沒錢。
小鄭今年22歲,山東人,剛大學畢業,在上海一家私企找了一個市場營銷的工作。按理說,剛入社會,小鄭應該更想家才對,但他卻選擇不回家。
“現在一個月收入也就四五千元,除去房租、交通費和生活費,幾乎就成了 ‘月光族’。”小鄭說,這半年過得不輕松,每天都要為生活而算得清清楚楚,積蓄更是少得可憐。
春節將至,又到回家時。與家人通話時,多次被問何時回家,小鄭都支支吾吾地敷衍過去,可是回家畢竟是邁不過去的一道坎,他思前想后,決定不回家了。
“我有五個表兄妹,還有五六個堂兄弟,每個人都成家有了孩子。”作為長輩,他少不了要給壓歲錢,現在物價上漲,壓歲錢也在漲。小鄭說,在老家一個人100元壓歲錢,可是像他這樣的,在侄子眼中算是 “有錢人”, “國慶回家,侄子拉著我要買玩具,家人喝斥,誰知這孩子脫口而出, ‘沒事,他是有錢人!’”,這么一想,他少不了要每人給200元。
小鄭算下來,光壓歲錢就得花去半個月的收入,再加上來回路費和購買禮品的開銷等,回家一趟的花費絕不是小數字。 “硬撐面子,結果是讓自己受苦。”
小鄭說,在自己目前經濟不樂觀的情況下,還是不回家為妙,更何況現在買一張火車票還要受盡凜冽寒風的痛苦。據他透露,身邊同樣情況的年輕人不少。
去夫家還是回娘家 吵
同樣的 “恐歸”,不同的理由。方先生與老婆發愁該去誰家過年,最后他們選擇了不回家。
方先生與妻子都是四川人,同在上海工作,生活穩定,結婚兩年多,還在享受二人世界。今年春節眼看就要到了,方先生卻與妻子為“去誰家里過年”爭了好久。
方先生說,他與妻子是同一個縣城的,但不在一個鄉鎮。由于家鄉都是山地,兩家距離并不近。結婚第一年,方先生是在自己家過春節,第二年則是陪妻子回娘家過年。現在已是第三年,方先生與妻子為到誰家過年始終無法達成一致,雙方還為此吵架。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方先生說,照這樣下去,每年春節都會跟妻子發生爭執,這絕對不是個辦法。最后,兩個人商量的結果是,今年不回家,暫且平息了這場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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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數市民支持“常回家看看”寫入《老年法》
建議重陽節設探親假
晚報訊 昨天,來自上海市民信箱網上調查平臺對2700多位市民的抽樣調查顯示,57%的受調查市民支持將“常回家看看”寫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對于常年在外打拼的子女來說,“常回家看看”往往成為奢望。如果把 “常回家看看”寫入老年法草案,對他們公平嗎?
38%的市民認為,“根本不需要強制,父母和子女可以自行達成回家頻率上的共識”;也有31%的市民表示,“雖然在外地工作做到這一點有些困難,仍然支持將其寫入法律條文”;不過,有26%的受調查市民對該條款不太理解,“為了工作事業身不由己,法律強制這一點,很不人性”。
在目前的情況下,職工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只有5天。而春節、“十一”人流集中,回一次家并非易事。有84%的市民支持重陽節增加專門的探親假,為子女探望父母提供便利。
市民普遍認為把 “常回家看看”寫入老年法的出發點很好,但是道德約束是無法用法律進行規范的,對于老年人的關愛是發自內心的情感,單單通過法律條文框定不行。 |